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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让我们成长为幸福的教师》——上海市浦东中学青年教师课题辅导讲座在双新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让课题研究助力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2021年10月15日下午,学校邀请到了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研究员、教师培训师胡少舜老师到校进行了以“《研究,让我们成长为幸福的教师》——研究的价值意义与实现路径”为题的青年教师课题辅导讲座。全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及近五年有高级教师申报计划的教师参加了本次课题辅导讲座。讲座共分为三个环节,首先,倪瑞明校长为本次讲座作热场发言,他在讲话中希望教师们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育人目标,与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学校发展目标相结合,明确此次讲座的目的是助力教师的成长,为浦东中学的进一步发展培养人才。其次,胡少舜老师以“《研究,让我们成长为幸福的教师》——研究的价值意义与实现路径”为题展开辅导,从自己的生活经历出发,讲述了研究与生活的密切联系,点明课题研究不是负担,而是我们教师获得职业幸福感的来源之一,做课题收获的不仅是职业晋升,还能获得专业的提高和职业幸福感。讲座中,胡老师把参会教师分为五个小组,以问题为导向让教师充分参与其中,在参与中思考、体会课题研究的过程。胡老师结合研究案例分析,强调选题要围绕教学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课题,让课题研究能落到实处。教师们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过程性资料的积累以及课题研究中的不断反思和自我成长。课题研究重在过程,课题研究是不断学习与深化的过程,教师们需要不断学习相关理论,比如我们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与课题有关的文献,以丰富我们的课题内容,为课题研究明确研究方向。同时也要注重课题的实践过程,在实践中检验课题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在课题研究成果积累方面,胡老师以讲座中分发的课题申报书为材料,指导教师如何申报课题、怎样统筹安排撰写工作报告、结题报告等工作。讲座最后,胡老师表明职称评审只是我们做课题的副产品,重点在于成长为幸福的教师。最后,吴晓勤书记就本次精彩的辅导讲座对胡少舜老师表示了感谢,并指出此次讲座为与会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指明了方向,不仅有利于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而且为我校后续的内涵发展、特色创建打下扎实的基础。撰搞:赵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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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达共识,齐心协力创特色——浦东中学史学素养特色高中创建研讨会简讯2018年1月26日,寒假放假的第一天,天寒地冻,浦东中学全体干部召开了史学素养特色高中创建专题研讨会。会议还特邀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郑新华博士一起参加,共同为浦东中学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出谋划策。 会议首先由倪校长进行主旨演讲。倪校长详细为大家作了中外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的研究现状综述。随后阐述了核心素养和我校史学素养的联系,介绍了我校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软硬件基础。并对如何创建特色高中的顶层设计进行了展示。 研讨会的第二部分议题为全体干部对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探索和思考进行分享交流。吴敏书记对“史学素养特色高中与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有机融合”和“构建浦东中学史学素养培养目标下特色选修课”等议题分享了看法;吴晓勤副校长对“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重大意义”和“构建具有史学素养特色的课程”进行了系统分析和介绍;工会主席顾利军老师谈如何从福利工会向专业成长工会转型,助推史学素养特色高中教师队伍的发展;在后勤保障上,如何围绕创建博物馆式校园,想方设法优化环境;在德育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传承浦东中学丰厚的校史文化,将研学与史学有机融合,进一步做亮浦东中学具有史学特质的德育品牌;在人事工作中,如何基于创建目标,注重人才的引进;在教师专业发展中,如何依托科研课题和特色高中创建,助推特色专业成长与特色教师培养;在教学管理中,如何基于高考改革走班教学带来的教师管理、教学管理、课程开发与史学素养特色高中进行统筹安排。 会议的第三部分议题就是请我校特邀专家郑新华博士为大家介绍其他学校在特色高中创建过程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作为研究教育史的博士,基于自己博士研究方向,对于史学素养阐述了相关观点。与此同时,郑老师针对浦东中学的特色高中创建思路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对后期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为期一天的研讨会内容紧凑强度大,各位干部认真准备积极发言,研讨气氛十分热烈,大家共同建言献策。最后在倪校长的总结中结束了一天的会议。研讨会帮助各位干部理清了特色高中的创建思路,凝聚了共识。相信我校将紧抓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的机遇,走出一条浦东中学独有的特色创建之路。 2018.01.29 上海市浦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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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培训政策解读与学分安排下载十三五培训政策解读与学分安排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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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10463.htm?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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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登录的有关通知关于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登录的 有关通知 浦东新区各有关教育单位: 为适应市教委师资中心关于全市教师使用新培训编号的要求,以及规范和统一我区教育应用系统的认证登录方式,以便达到区内教师“一站登录,全区漫游”的效果,现决定统一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方式登录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具体通知如下: “浦东教师研修社区 (jsyx.pudong-edu.sh.cn) ”原先既可以使用浦东教育云账号登录,也可以使用浦东师训号登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老师是使用浦东师训号登录的。为落实市教委师资中心的新要求,避免浦东教师混淆新老师训号,现决定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将于2017年11月6日起,只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和密码登录。 具体见附件 在登录时如遇到问题可咨询 支持服务电话:13788987443 教育信息中心周东红老师 联系电话:50196038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信息中心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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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执行统一规范编号(师训号)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有效推进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市教委师资中心关于全市教师须使用十三五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编号(师训号)作为十三五培训过程中的唯一培训编号(师训号)的要求,现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执行统一规范编号(师训号)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原十二五培训编号(师训号)为9位的教师:在原有编号的首位前增加199。 例:(9位编号):十二五师训号:124581015 十三五师训号:199124581015 2、原十二五培训编号(师训号)为10位的教师:在原有编号的首位前增加19。 例(10位编号)十二五师训号:1431711217 十三五师训号:191431711217 3、见习教师在一年见习期内一般使用项目组内专用的8位数见习教师培训编号,如有特殊需要也可以通过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统一规范的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 4、本市外区县调入教师,仍然使用在原区县就已经拥有的全市统一的培训编号(师训号)保持不变。 5、外省市调入本区教师,调入后即通过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统一规范的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 6、为了保持教师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登录习惯不改变,本次执行的培训编号(师训号)规范工作,仅仅是平台内的个人信息中的培训编号(师训号)有所变化,而教师个人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原有用户名保持不变。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浦东新区全体教师在参加十三五培训过程中(如:各类申报、报名、开具证明等),须使用12位规范化培训编号(师训号),如遇其他未升级平台的培训编号(师训号)与规范化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不一致,以规范化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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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时间变更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三五对中小幼教师的市级学分要求,有效推进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11月17日,培训时间为: 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时间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 11月5日-11月8日 校级初审 11月9日、10日 班级条件调整 11月13日 17:00前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 11月14日、15日 校级二次审核 11月16日17:00前 班级审核 11月17日 培训开班 11月20以后 2、教师个人登陆上海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jsgl.21shte.net)进行报名。 3、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4、请师训专管干部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情况的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要求分别于11月10日和11月16日17:00之前完成本校的初审和二次审核工作。 5、2017年10月27日前开放教师个人信息修改,此时教师无需申请即可修改个人信息,逾期需向学校师训专管干部提出修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改。十三五市级平台上教师个人信息状态为未确认的,无法报名此次培训课程。 6、培训完成后必须对课程进行课程评价方可获得学分,如报名录取后无故缺席培训将被纳入黑名单,自动丧失下一个周期的报名资格。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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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浦东新区2018年春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落实《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构建“开放、多元、科学、亲和”的区域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切实做好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工作,现进行中小幼各学科2018年春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浦东新区全体有课程开发意愿和能力的“十三五”在编在岗教师(课程开发主体可以是学科专家,也可以是普通教师;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由多名教师组成团队合作申报)。 二、征集过程与要求 本次征集为“十三五”第三次课程申报,已进入2017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平台的305门课程无需申报。请在《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指南》(见附件1)框架下开发课时数为5、10、20、30、40的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 本次征集拟采用“咨询——申报——评审”的流程进行,其中“咨询”为可选环节。 (一)咨询 根据《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精神,为帮助教师提高课程开发质量,本次课程征集拟继续开展“问诊式”咨询,即由学科专家向有需求的课程开发者答疑解惑、进行课程建设培训。 申报课程的教师及其团队,向项目组提出“问诊式”咨询申请(见附件2)。“问诊式”咨询申请表以“学段-学科-领衔申报人姓名-课程名称”的格式命名,于9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pdjpkc@126.com)。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筛选部分课程聘请专家进行面对面的培训。咨询将于10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 请课程申报者填妥“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和“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完成课程完整讲义,并将文件打包,以“学段-学科-领衔申报人姓名-课程名称”的格式命名,于10月23日至10月26日之间发送至指定邮箱(pdjpkc@126.com)。请严肃对待课程上报事宜,多次发送、提前发送、延时发送均为无效。 纸质材料【①“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完整的课程讲义一份(包括所申报课程所有章节内容,PPT不能替代讲义)】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贴有材料封面(见附件5),请于10月23日至10月26日(9:00-16:00)送至浦三路385号218室王老师处。 (三)评审 本次申报课程均需进行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8706679童老师、胡老师 详见附件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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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关于“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即将结束,根据部分学校的完成率不高的情况,经研究决定:收尾学期将利用暑假增设教师继续教育教学点的方式来满足教师 “十二五”的学分需求。根据刚刚完成的浦东新区“十二五”收尾学期选修课程开班申报与审核结果,“十二五”收尾学期开设区级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共202个班,供教师选择(每位教师“十二五”期间,需获得区级选修课程学分8分,其中,专业和通识各4分)。现将《“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校在学分自查(浦东新区各学校进行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学分自查的通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5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 ) 二、招生办法 1.请各校下载《“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根据开设课程班级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由各校师专管员根据下表的时间节点在浦东新区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http://shixun4.21shte.net/),操作办法见附件2。 报 名 安 排 时 间 节 点 第一次师训专管员报名 6月10日上午9:30至6月15日上午9:30 招生班级调整 6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招生录取调整通知发布 6月15日下午16:00前 调整后第二次师训专管员补报名 6月15日下午16:30至6月16日下午14:00 录取通知发布 6月18日 2.区级选修课程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本通知招生的课程为区级选修课程,请勿与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混淆。 3.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自主完成区级选修课程培训,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报名,但可报名参加小学科的课程。 4. 报名时请仔细查看班级招生具体要求、具体地址,特别区分同名课程的开班信息以确保正确报名。 5.目前区学分平台中,涉及面较广的未录入的学分有:科学发展观、十二五期间的网上研修学分等因项目组未报送至教务室无法录入。 6. 提醒:各上课地点不提供停车位,请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附件1:《”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2:《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含操作视频下载地址)》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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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优势”,重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推动教学方式变革。”为落实《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的网上研修的规定,依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若干规定》,研定了《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及其附件《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上研修积分认定规则(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师在浦东研修社区进行网上的研修活动,均按此规则计入相应教师的“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的研修课程学分。 特此通知。 附:《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 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 《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指出,网上研修是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要求按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换算学分。现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浦东教师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如下: 一、 总则 1、浦东新区凡按规定需获得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均应参加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址:http://jsyx.pudong-edu.sh.cn)的网上研修活动。 2、教师个人通过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参加网上研修活动,将依据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等,获取网上研修的积分。 3、教师获得的网上研修积分,按一定规则换算为教师的研修课程学分(含科研学分、教研学分和校本研修学分)。 二、 网上研修学分的要求 4、教师通过参加网上研修活动获得的研修课程学分,在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计算周期内,不超过每人应获得的教师继续教育的研修课程学分总数。 三、 网上研修学分的计算 5、教师获取的网上研修积分可认定为教师继续教育的研修课程学分,每100个网上研修积分换算为1个研修课程学分。 6、教师在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参加研修活动,其获取相应积分的认定规则见附件《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上研修积分认定规则》。 四、 网上研修学分的审核认定 7、浦东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生成全区教师在浦东教师研修社区获取的研修课程学分的统计报表,报请教育信息中心主任审核认定。 8、审核认定的网上研修课程学分,须送交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经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审核后,交教务部门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平台的相应教师的研修课程学分(从“科研学分”的录入口计入,按学分平台规则可以单向依次抵充教研学分和学校研修学分)。 五、附则 9、本规则由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经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上研修积分认定规则(试行) 根据《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浦东新区教师参与网上研修活动,将依据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等,进行相应的积分认定统计。具体的积分认定规则如下表: 积分依据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说明 参与度 用户注册 共10分 教师用户注册后自动赋予初始积分,每用户仅限一次计分 完善个人资料 共5分 教师登录后在“个人中心”栏目修改个人的学科学段等个人信息,每用户仅限一次计分 登录浏览网页、下载资源 2分/次 每用户一天限计6分 添加留言或评论 20分/次 在参与研修活动时添加留言或评论 贡献度 上传研修资源,如:教学设计、课件、试卷、教学案例、视频课例、专题报告、研究论文、课题资料等 20分/次 教师可在教研社区、培训社区、科研社区、德研社区及其下属子社区页面中的相关栏目中上传研修类资源,如:某学科学段页面的“最新资源”、“最热资源”栏目等。 发起研修活动,如:集体备课、观课评课、专题报告、专题讨论、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20分/次 教师可在各子社区页面相关栏目中发起活动,如:在教研社区的学科学段页面中由教研员指定作为活动发起人;在科研社区、德研社区的课题管理页面中,由各社区管理员指定课题负责人发起活动等。 影响力 资源被浏览 2分/次 教师上传的资源被越多用户浏览和下载,其影响力越大,获取积分越多。 资源被下载 5分/次 本积分认定规则由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经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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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号)文件精神,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的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教育技术课程是浦东新区每位教师的必修课程,所有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要想取得“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就必须通过教育技术中级考试。这里的“教师”不包括学校正副校长、正副书记。请各校梳理属于“十二五”培训对象的教师,组织所有应参考教师全部报名参加考试。 2.请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文件,做好考试报名发动工作(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考点 本次考试浦东的考点为建桥学院、杉达学院和华师大网络学院,就近报名。各考点容纳人数有限,先报先得。 2.信息核对 请各校师训员告知本校应参考的教师,务必在网上报名前登录市级培训合格查询平台(网址:http://ntet.sherc.net,右上角查询),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正确无误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ntet.cn)和现场确认,否则现场确认时将会因信息不符拿不到准考证;如有培训合格却查询不到的情况,请各校师训员统一收集后报送区项目组。联系方式:北片学校(jiang_bl@163.com,江老师)、南片学校(50196202/68003690,hua821015@163.com,沈老师)。 3.网上报名 请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师技术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9日~4月24日 三、现场确认 1.时间 4月23日~4月25日每天9:00~11:00,13:00~16:00(请忽视报名网站上“5天之内必须进行现场确认”的信息) 2.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已核对并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选报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电子摄像(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的考生需要携带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和复印件,教师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合格者无需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科目 本次开考科目共有19个科目,每位老师请根据自己所教学科填报具体的考试科目,并认真核对所报科目,以防报错。没有对应科目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次考试。 2.订购考纲 参加考试的学校请自行订购《考试说明》(考纲),征订电话:25653783,吴老师,征订地址:阜新路25号6楼。为保证订购到考纲,请各校尽量提前征订。 3.考前辅导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现代教育技术》课程以学校为实施主体,考前辅导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为帮助新区教师顺利参考,现将往年有考前辅导经验的部分教师名单附后(详见附件2),请各校自行聘请。 有的学校存在个别老师没通过考试的情况,项目组在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四楼电脑房)和教发院惠南院区(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设立答疑处,如有考试题目问题可以前去咨询。 北片答疑时间:4月16日13:00~16:00、4月23日13:00~16:00、4月30日13:00~16:00、5月7日13:00~16:00。 南片答疑时间:4月15日13:00~16:00、4月22日13:00~16:00、4月29日13:00~16:00、5月6日13:00~16:00。 请各校师训员将报名过程中的时间节点通知到位,以免耽误教师考试。若以上问题仍有疑问,请咨询58892075,刘老师。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上海地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部分考试辅导教师名单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4月9日 附件: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上海地区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 附件2:考前辅导教师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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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随着2015年的到来,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将进入最后的一年。根据刚刚完成的浦东新区2015年春季选修课程开班申报与审核结果,2015年春季开设区级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共166个班,供教师选择(每位教师“十二五”期间,需获得区级选修课程学分8分,其中,专业和通识各4分)。现将《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校在学分自查(浦东新区各学校进行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学分自查的通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5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 ) 二、招生办法 1.请各校下载《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根据开设课程班级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由各校师专管员于2015年1月5日上午9:30至1月12日上午9:30在浦东新区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shixun4.21shte.net/)上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见附件2。 注:本次报名,每位教师限报2门课程。 2.区级选修课程每半天按5课时计。本通知招生的课程为区级选修课程,请勿与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混淆。 3.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自主完成区级选修课程培训,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报名,但可报名参加小学科的课程。 4.报名时请仔细查看班级招生具体要求、区分同名课程的开班信息以确保正确报名。 5. 本次录取名单计划在本学期结束前公布。 附件1:《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2:《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含操作视频下载地址)》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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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的招生通知关于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的招生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了解决浦东新区在职教师市级共享课程报名难的问题,缓解教师学分任务的压力,经研究,决定仍通过团购方式组织一批课程资源,供浦东新区教师选择学习。现将本次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已获得市级学分中师德素养模块超过2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师德素养模块课程,知识技能模块超过5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知识技能模块课程。招生对象的条件见下图: 已获得学分 是否可以报名 师德与素养模块 超过2分 不可报 知识与技能模块 超过5分 不可报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稿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2、请各校下载《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报名,即填写《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3、请各校务必在12月24日15:30前将 《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pdtuan@126.com(文件名以学校名称+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例如:某某单位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三、特别提醒: 为保证报名成功率,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仔细核对报名教师的师训编号及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中教师的个人信息(学科,学段,培训类型等),报名汇总表及平台上个人信息中不能包含空格,上述原因将造成教师不能被正常录取。 四、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均采用在线培训(即网上学习)方式。 2、由于本次培训开班时间需与课程提供方协商,开班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报名不管录取与否均不影响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常规报名结果。 3.报名录取后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记录学分,并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登录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否则不记录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二:《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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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4年校本研修学校年检的通知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4年校本研修学校年检的通知 发布人:姚 蔚 发布日期:2014-10-29 浏览次数:93 各相关学校校长、师训专管员: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启动2014年校本研修学校年检工作。浦东新区现有235所校本研修学校,我们将分两批开展年检工作。本学期参加校本研修年检的学校共106所(分组及安排见附件1),其余学校的年检工作将安排在下学期进行。为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校务必11月11日前登陆附件2的链接地址填写年检基本信息。 各学校根据《校本研修学校年检评估标准》(见附件3)开展自评工作,并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表(见附件4)。报告要突出学校特色做法和亮点,并加上学校自评工作开展过程的介绍。现场评估的当天,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三份发给年检专家审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准备会议 1、年检专家研讨会 (1)出席对象: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领导和年检专家 (2)会议内容:年检指标的解读及年检工作的安排 (3)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上午9点 (4)会议地点:教发院峨山路院区三楼半会议室 2、本次年检学校分管领导会议 (1)出席对象:本次接收年检学校的分管领导 (2)会议内容:年检工作辅导 (3)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下午1点半 (4)会议地点:教发院峨山路院区一楼半会议室 二、实施现场评估 1、年检时间 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每所学校的年检时间一般为半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00开始。 2、年检主要内容 (1)《校本研修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2)校本研修手册的使用情况。 (3)校本研修的主要经验与成果。 年检希望了解常态情况,将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评估意见,重在发挥年检对学校校本研修的促进、指导、改进作用。 3、年检形式 以现场检查形式为主。教发院分学段组建年检小组,年检小组成员主要由教发院相关专家和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长组成。年检小组成员到学校现场评估,主要通过听取学校校长自评汇报、访谈、查阅资料(电子资料或纸质资料)等方式进行。 4、年检流程 时间 内容 要求 8:30——9:00 (13:00——13:30) 校长自评汇报 报告要突出学校特色做法和亮点,并加上学校自评工作开展过程的介绍。现场评估的当天,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三份发给年检专家审阅。 9:00——10:00 (13:30——14:30) 访谈 访谈校本研修的分管领导1名、教研组组长2名、学科教师5—7名。 10:00——11:00 (14:30——15:30) 查阅资料 • 主要查阅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校手册》、《校本研修教师手册》的记载情况;校本研修的成果材料;其他特色材料等。 附件1:本学期接受校本研修年检的学校分组安排 附件2:http://www.sojump.com/jq/3111396.aspx 附件3:校本研修学校年检评估标准 附件4:自评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分组安排.doc 附件: 附件3:本研修学校年检评估标准(修订版).doc 附件: 附件4: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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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招生通知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招生通知 发布人:姚 蔚 发布日期:2014-10-29 浏览次数:27 各教育署、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为促进优秀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近期将开展“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4-2016)(以下简称“基地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学校及以上层面发挥骨干作用、具有培养前途的教师; 2、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龄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基础厚实,发展意愿强烈,善于学习,勇于探索,且近两年未参加浦东新区任何基地工作室培训; 4、 同一“基地工作室”每校报名学员不超过2人; 5、 符合各“基地工作室”招生要求(见附件2)。 二、报名程序 1、10月29日,教发院发布招生通知。 2、10月30日—11月3日,学校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 3、11月4日—11月5日,学校将报名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报名,见“附件3”)送交教发院,并将电子表收齐后(无须汇总,不要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pdjdbm@163.com。 ※电子表、纸质表两者缺一即不予报名。 ※请将电子文件名改为“学校名称(姓名)”格式。 报送地址: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浦三路385号1312室) 电子邮箱:pdjdbm@163.com 咨询电话: 58894183转8027 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1:《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名单》 附件2:《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招生简介》 附件3:《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4-2016)报名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名单.xls 附件: 附件2: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招生简介.doc 附件: 附件3: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4-2016)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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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2014学年学科带头人后备、骨干教师后备招生的通知关于浦东新区2014学年学科带头人后备、骨干教师后备招生的通知 发布人:姚 蔚 发布日期:2014-10-29 浏览次数:102 浦东新区各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滚动发展,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开展2014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和骨干教师后备的培养,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学科带头人后备招收60人左右,骨干教师后备招收350人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学校要求 1、学科带头人后备 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名;其他学校,每校推荐1名。 2013学年后备学员未结业的学校,根据2013学年后备学员招生通知规定,此次暂停该校学科带头人后备申报。 2、骨干教师后备 (1)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名教师, “十二五”连续两年年检优秀的学校(见附件1)可增加1个名额。其中骨干教师比例不足10%的专业发展学校可增加1个名额。 (2)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每校可推荐1名教师,“十二五”应参加教育技术考试教师的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中小学(学校需提供证明材料),可增加1个名额。 2013学年后备学员未结业的学校,根据2013学年后备学员招生通知规定,此次暂停该校骨干教师后备申报。 (二)学科要求 基于浦东新区已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科分布和浦东新区其他后备培养资源,为使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科分布均衡化,本次后备培养拟招生的学科如下: 1、学科带头人后备招生学科 学科带头人后备招生原则上倾向无区基地工作室的学段学科,主要如下:中小学音乐、劳技、心理和小学品社、自然。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化学、中小学信息科技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比例已远超其他学科比例,本期后备不招生。 2、骨干教师后备招生学科 高中及初中地理、生物;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社、自然;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理;学前教育;教育科研。 (三)个人要求 1、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生。 2、专业水平要求 (1)学科带头人后备。浦东新区在聘骨干教师,其中中学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 (2)骨干教师后备班。具有本科学历及中级(含)以上职称(幼儿园特别优秀者职称可适当放宽),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教育教学经历2年及以上。其中德育学科需为学校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班主任学科,需为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3、教学与学术水平要求 (1)教育教学实绩明显,近三年在区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教师(含区明星教师)优先推荐。 (2)近三年内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领域的论文,或者主持(参加)过区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在市、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声望和知名度。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申报的学校作好相关宣传工作,组织推荐教师,填写推荐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纸质版请于11月13日~14日前报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浦三路385号1312室,联系电话:50903449),电子版请于纸质版上交前发送至pdhbzs2014@163.com。 四、其他事项 1、2014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和骨干教师后备班的培训时间为2015年2月—2015年6月,其中学科带头人120课时,骨干教师80课时。培训原则上利用寒假和双休日时间培训,请申报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2、参加培训结业者,记“十二五”区教师继续教育相应选修课程学分。 3、2011年1月后参加下列培训且结业的浦东新区骨干教师,视作已接受学科带头人后备培养,无需报名参加本次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培训。 (1)上海市名师基地/高研班结业学员; (2)往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结业学员或骨干教师后备班优秀学员; (3)浦东新区名师基地/工作室培养的优秀学员; (4)浦东新区英语高端教师TT标准结业学员; (5)教发院组织的委托由华师大或上师大进行培养的相关专项高研班(100课时以上)优秀学员; (6)区柔性流动工作考核优良的支教教师; (7)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 (8)浦东新区幼儿园名师后备培养的优秀学员。 4、2011年1月后参加下列培训且结业的教师,视作已接受骨干教师后备培养,无需报名参加本次骨干教师后备班培训。 (1)浦东新区名师基地/工作室结业学员; (2)往年浦东新区骨干教师后备班结业学员; (3)浦东新区幼儿园名师后备结业学员; (4)区柔性流动工作考核优良的支教教师或进修教师; (5)英语高端教师ICELT培训结业学员; (6)教发院组织的委托由华师大或上师大进行培养的专项高研班(100课时以上)结业学员; (7)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市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教师培训者研修班(100课时以上)结业学员。 5、本次后备培训费用全部由浦东教育局承担,培训名额紧缺,为避免浪费培训资源,凡经学校推荐、教发院资质审查录取的后备学员,如未完成后备培训结业,将通报该教师所在学校,并取消下一轮该校后备申报资格。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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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职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7号)文件精神,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的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组织报名 1.请各校梳理属于“十二五”培训对象的教师,组织所有应参考教师全部报名参加考试。 2.请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文件,做好考试报名发动工作(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考点: 本次考试浦东的考点为建桥学院、杉达学院和华师大网络学院,各考点容纳人数有限,先报先得。 2.信息核对 请各校师训员告知本校应参考的教师,务必在网上报名前登录市级培训合格查询平台(网址:http://ntet.sherc.net,右上角查询),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正确无误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ntet.cn)和现场确认,否则现场确认时将会因信息不符拿不到准考证;如有培训合格却查询不到的情况,请各校师训员统一收集后报送区项目组。联系方式:北片学校(jiang_bl@163.com,江老师)、南片学校(50196202/68003690,hua821015@163.com,沈老师)。 3.网上报名 请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师技术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28日 三、现场确认 1.时间:10月26日~10月28日每天9:00~11:00,13:00~16:00(请忽视报名网站上“5天之内必须进行现场确认”的信息) 2.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已核对并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选报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电子摄像(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的考生需要携带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和复印件,教师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合格者无需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科目 本次开考科目共有19个科目,每位老师请根据自己所教学科填报具体的考试科目,并认真核对所报科目,以防报错。没有对应科目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次考试。 2.订购考纲 参加考试的学校请自行订购《考试说明》(考纲),征订电话:25653783,吴老师,征订地址:阜新路25号6楼。为保证订购到考纲,请各校尽量提前征订。 3.考前辅导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现代教育技术》课程以学校为实施主体,考前辅导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为帮助新区教师顺利参考,现将往年有考前辅导经验的部分教师名单附后(详见附件2),请各校自行聘请。 有的学校存在个别老师没通过考试的情况,项目组在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四楼电脑房)和教发院惠南院区(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设立答疑处,如有考试题目问题可以前去咨询。 答疑时间:10月15日13:00~16:00、10月22日13:00~16:00、10月29日13:00~16:00、11月5日13:00~16:00。 请各校师训员将报名过程中的时间节点通知到位,以免耽误教师考试。若以上问题仍有疑问,请咨询68738959转8066,刘老师。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上海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部分考试辅导教师名单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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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浦东新区2014年秋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关于进行浦东新区2014年秋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 课后评价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浦东新区2014年秋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已于9月15日起陆续开班。根据教学管理需要,从本学期开始,将借助区级学分平台,获取各位参训学员对所选修区级选修课程的反馈信息。请各校师训专管员通知本校参训学员(课程主讲教师通知本班学员)在所选修的区级选修课程结束后2周内,登录区级学分平台对所选修的课程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见附件。若不及时对所学课程进行评价,相应的课程学分将无法获取。 “十二五”期间后续开设的区级选修课程一并参照执行。请相互转告。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9月23日 附件:区级选修课程评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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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发院关于外语论文评选的通知关于上海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英语教师专业委员会学科论文评选活动 通 知 各区(县)外语学会、外语学科组: 为进一步总结二期课改以来上海市中小学英语教学和教研的成果,推动《上海市中小学英语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落实基于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上海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英语教师专业委员会将联合组织论文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数量 1. 上海市各区、县中小学在职英语教师、英语学科教研员。 2. 各区参评论文数为3篇,小学、初中、高中各1篇。(浦东新区各2篇) 二、论文要求 (一)内容要求 1. 原则上为独立撰写,如果是合作撰写,提交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并请注明。 2. 论文内容必须是原创,如曾发表,请在论文末尾用括号注明发表的期刊名与发表日期。已经获奖的论文原则上不再评奖。 3. 论文内容包括下列四类:1)英语学科教育类;2)英语学科教研类;3)英语学科教学类;4)英语学科项目类 4. 教学理论研究内容须针对中小学英语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展开有理有据的论述,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充足、论证充分。 教学案例研究内容须为英语教学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具体的教学事件,有清晰的“背景介绍”、完整简洁的“案例回放”、条目清晰观点鲜明的“案例反思”。 5. 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英语亦可。 (二)体例要求 参评论文必须包括以下几部分: 1. 论文的中文标题; 2. 中文摘要; 3. 中文关键词3至5个; 4. 论文正文; 5. 参考文献。 (三)格式要求 1. A4页面,论文标题独立成行,居中,三号宋体加粗;无需论文封面。 2. 论文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论文二级标题四号宋体;正文部分小四号宋体。论文中的数字与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3. 论文层次编码:文稿中的小标题请依次使用:一、二、三、……;(一) (二) (三)……; 1. 2. 3 . ……;(1)(2)(3)……。序号一律首行缩进2个字符。 3. 全文1.5倍行距。 4. 作者单位、姓名不能出现在论文标题下一行,请单独说明。(见中小学英语学科参评论文教师信息登记表) 5. 页码用页脚标注于页面右下角。 6. 字数要求:教学理论类不超过8000字,其它不超过6000字。 l 摘要部分:由标识符“【摘 要】”和摘要内容组成,字数不宜过多,一般以100-200字左右为宜; l 关键词:由标识符“【关键词】”和3-5个关键词语组成; l 参考文献示例: [1]杨丽.多元智能理论对学生评价[J].教育探索,2002,(3). [2]张韵斐. 现代英语词汇学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S——标准; P——专利; A——文章;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三、提交方式与数量(这一块根据浦东新区的情况略作修改) 1. 参评论文交稿截止日期: 2014 年 10 月 13 日 。 2.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信息登记表一份即可)(无需电子稿)。 3. 各校原则上提交一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各提交1篇,完中初中部和高中部各提交1篇)。 4. 上交地址:小学组寄给浦东教发院小学英语组 吴建新 初中组寄给浦东教发院中学英语组 王爱莉 高中组寄给浦东教发院中学英语组 谢忠平 四、评审与奖项 (一)专家评审小组 1. 朱 浦: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2. 汤 青: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3. 赵尚华: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4. 沃振华: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5. 顾立宁:上海师资培训中心 (二)评奖时间与奖项设置 1. 2014年10月论文收集;11月组织专家评审;12月论文汇编;2015年1月举行颁奖典礼。 2. 此次论文获奖比例大约为60%。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类奖项。 3. 本次活动联系人: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赵尚华 上海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英语教师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 附:区县参评论文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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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发院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报考通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报考通知 各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教硕-规培项目”。 2014年及之前获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见习教师,可报考2015至2017年三年该项目。 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指定材料到相关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供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所附的表格,下文简称《推荐审批表》),并附网上报名形成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下文简称《报名信息表》)报所在单位审核。 2. 请各单位审核上述两表,并汇总报考教师信息,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审批表》、《报名信息表》报浦东教发院初审。10月份的每周星期四(9:00-16:00)安排专人接收。 3. 浦东教发院初审后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请各单位于11月7日下午13:00至16:00到浦东教发院领取审批后的《推荐审批表》。 浦东教发院联系人:傅老师,电话:58814183;或58892930转分机8003,地址: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教硕规培招生简章 3.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教硕规培招生简章 4. 报名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