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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 实施意见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文件浦教人〔2024〕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局属各教育单位:现将《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为响应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发展需求,推动浦东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布署培养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突出、发展动力强、层次多元的优秀教师梯队,助力浦东新区教育人才高地建设,根据《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教师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特制订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围绕当前基础教育改革重难点,加强优秀教师培训整体规划与梯队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和优师培养长效机制打造“浦东样本”。二、工作目标通过建设“三个梯队”(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区教育新秀),搭建“两大平台”(区名师基地、区学科工作坊),整体构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体系。通过该体系的有效运作,持续发现、遴选、培养优秀教师,完成浦东教育人才“十百千万”培养目标。在各级各类层面发挥优秀教师作用,产出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带动区域教师队伍整体蓬勃发展、教育质量内涵提升。三、工作举措(一)三个梯队1.加强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遴选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实践、善于综合育人、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在区级及以上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成为区学科带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高端培养,促进其职称、专业荣誉晋升。鼓励学科带头人组织开展区级研修,进一步推动其在各级层面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为构筑浦东教育人才高地提供中坚力量。2.加强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以学校为主体,遴选一大批教育信念坚定、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教师成为区骨干教师。提供区域研修等机会,整体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信念、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能力,促进其职称、专业荣誉晋升。以学校为主阵地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构筑浦东教育人才高地夯实基础。3.加强区教育新秀队伍建设不断发现和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的优秀青年教师成为区教育新秀。通过区域个性化跟踪培养,打通快速成长通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在专业上快速成长。(二)两大平台1.加强区名师基地建设坚持个性化培养模式,将名师基地建设成教育精神的弘扬地、教育思想的交流地、教学经验成果的共享地、未来名师的孵化地,形成具有浦东特色的高端教师个性化成长的有效路径。通过基地培养一批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助力浦东教育高质量发展。2.加强区学科工作坊建设以实践性项目研究为抓手,将学科工作坊建设成师德正气的激发处、实践创新的探索营、教育良方的生发源、骨干教师的成长港。通过学科工作坊培养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示范引领突出的教师,为构筑浦东教育人才高地夯实基础。四、保障机制(一)组织保障把党的领导贯穿教师教育工作全过程。建立浦东新区教育局统筹规划,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实施,各教育指导中心、学区、集团参与配合,各学校积极实践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指导、管理、服务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工作网络。(二)制度保障在浦东新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在本《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学校制定相应配套落实方案,研制阶梯式评价激励制度,激发教师成长动力。获评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区教育新秀的老师在职称评审时优先考虑。(三)经费保障浦东新区教育局提供经费支持,确保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工作经费从区教师培训项目经费中支出,区层面绩效奖励经费从区教师绩效工资统筹额度中支出,校层面绩效奖励经费从学校绩效工作总量中支出。附件:1.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方案2.浦东新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方案3.浦东新区教育新秀队伍建设方案4.浦东新区名师基地建设方案5.浦东新区学科工作坊建设方案 附件1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方案一、遴选命名(一)基本条件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应具备高尚的教育理想,坚定的教育信念,深厚的教学功底,丰富的教科研经验,一定的带教引领实绩;有能力、有意愿在区域层面组织策划专业活动,引领教师发展。(二)遴选程序学科带头人的遴选评审工作按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专家综合评审、区教育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学校根据基本条件进行动员推荐,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提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研制遴选标准、组织专家实施综合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后在区内公示,并将最终名单上报教育局。(三)审核命名区教育局审定评审结果后,为通过评审的教师授予“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称号。二、工作职责学科带头人的任期为三年。(一)提升师德修养学科带头人应深刻理解立德树人的意义,准确把握立德树人的内涵,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不断督促自身能够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精湛的业务能力、高超的育人水平,成为区域学科教师的师德榜样。(二)开展教学示范学科带头人自觉研究、理解、落实教育教学新理念,成为区域学科教育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开展两次区级及以上层面的教学展示。(三)投身教师教育学科带头人应在区域层面开设教师培训课程、策划主持专业活动或积极承担教师教育项目中的各类工作,如经遴选主持学科工作坊、申报区教师培训课程、在教师培训项目中承担带教、指导、评审等任务,每学年在教师培训专项中的贡献量至少达成20课时。(四)倾心教育科研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投入教育教学研究,提炼和产出成果,每学年应完成至少一项学术成果,如论文、课题、专著等。(五)完成学习进修学科带头人必须报名参加名师基地,通过报名的学科带头人由名师基地主持人针对其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进行个别化指导,遴选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入领军人才后备培养,以推动其往更高专业层级发展。三、考核奖励每学年对学科带头人区域层面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以学科带头人职责为依据,研制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在区域层面公示。由区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对获得优秀和良好等第的学科带头人进行绩效奖励,在区绩效工资统筹额度中支出。区域履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由区教育局撤销其称号,并取消其下一任期参评资格。学校制定本校学科带头人考核奖励方案,按学科带头人的师德表现和在校履职情况,按照标准予以绩效奖励,奖励经费在所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支出。四、其他学科带头人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由区教育局决定暂停其职责或撤销其称号。1.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相关职责或参加培养的;2.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附件2浦东新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方案一、遴选命名(一)基本条件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教育信念、扎实的教学功底,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意识和带教引领经验;有能力、有意愿在学校、集团或学区层面组织策划团队专业活动,引领教师发展。(二)规模数量1.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现有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比例不足20%的学校,须推荐至20%;现有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比例已超过20%的学校,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在原有比例基础上增长5%,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在原有比例基础上增长2%。2.非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现有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比例不足15%的学校,须推荐至15%;现有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比例已超过15%的学校,可在原有比例基础上增长2%。(三)遴选程序骨干教师的遴选认定工作按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区综合审定的程序进行。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遴选办法,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提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教师在区内公示,并将最终名单上报教育局。(四)审核命名区教育局审定评审结果后,为通过评审的教师授予“浦东新区骨干教师”称号。二、工作职责骨干教师的任期为三年。(一)提升师德素养骨干教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自身工作的准则,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师德修养的自觉性,成为本校良好师德师风的引领者。(二)开展教学示范骨干教师应成为本校学科教学的示范者。骨干教师应带头研究教学难点,每学年在学校、学区或集团层面开设教学展示活动。(三)引领校本研修骨干教师应成为学校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的主力军,积极承担研修组织领衔人(如教研组长、项目组长)的工作,以及校本研修的具体任务(如提供课例、交流发言等),学校应为每位骨干教师设定一定额度的校本研修引领工作量。(四)开展带教工作骨干教师应带头承担校内或集团、学区内的各项带教结对任务,如带教见习教师、青年教师等。(五)参与教育科研鼓励骨干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研究,提炼和产出成果,在任期内完成至少一项学术成果。(六)完成学习进修45周岁及以下的骨干教师必须报名参加学科工作坊,学校也可推荐优秀的骨干教师参加名师基地,通过报名的骨干教师在主持人的带领下争取得到进一步发展。骨干教师每学年应观摩不少于两节本学科其他学校学科带头人的公开教学活动。三、考核奖励在任期内,每学年开展对全体骨干教师的考核。骨干教师职责的前五项由学校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期满提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备案,学校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将取消下一年度的骨干教师称号;骨干教师职责的第六项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区域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骨干教师,履职考核结果为学校提交的考核结果;区域履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将取消下一年度的骨干教师称号。学校按考核结果,对骨干教师按照基本绩效和激励绩效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各校制订。奖励经费按照标准在所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支出。四、其他骨干教师流动到本区乡村学校、强校工程校、新开办学校、新城学校的,或者在学区和集团内流动的,在任内保留称号,其他情况撤销其称号。骨干教师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由区教育局决定暂停其职责或撤销其称号。1.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相关职责或参加培养的;2.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附件3浦东新区教育新秀队伍建设方案一、遴选认定(一)基本条件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教龄2-5年,且尚未取得浦东新区骨干教师荣誉的在职教师。(二)规模数量每年进行遴选。原则上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5年教龄教师的20%,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5年教龄教师的15%,非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2-5年教龄教师的10%。学校可同时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不计入学校推荐名额。1.获区教学竞赛一等奖;2.获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职能部门主办的教学竞赛等第奖;3.主持区级及以上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职能部门的课题。(三)遴选程序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每年组织针对青年教师的区级教育教学评比活动,根据评比结果遴选教育新秀。按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遴选推荐、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评比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遴选的教师,获得作为“浦东新区教育新秀”进行培养的资格。二、培养支持按照统一培训加自主选择的模式展开。(一)依托学校实施导师团全方位带教学校应为教育新秀配备优秀教师担任其师德、学科教学、班主任、教育管理带教导师,全方位提供教学指导及资源支持。学校应设计和规划教育新秀培养和带教方案,教育新秀个人要做好培养期成长规划,带教导师要按培养方案科学有序安排各类培养、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学校、集团或学区设计有针对性的实践项目、研修项目或教学比赛等。(二)与高校合作开展UGS联合培养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探索建设与高校联合培养教育新秀的模式。依托高校与基础教育联系紧密的优势学科设计培养方案,充分调动高质量培训资源,开设厚基础、强实践、站前沿的培训课程,着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数字化素养等围绕课堂教学能力素质提升方面的培训内容。(三)开展教育新秀评比与展示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要搭建展示交流和评比竞赛的平台促进教育新秀打磨教学基本功。学校要鼓励教育新秀主动参与区教师教育各类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探索实施校级研修项目、实践项目,鼓励教育新秀开拓创新,勇于立足课堂开展教学反思和教育研究。(四)贯通教育新秀交流学习平台贯通区级优秀教师培养平台的各项资源,开设丰富的面向教育新秀的培训与观摩活动,如教育研究指导活动、读书沙龙活动等。搭建教育新秀所在学校、学区、集团与区培养部门沟通与经验分享平台,持续跟踪教育新秀培养情况和成效,促进教育新秀快速成长。三、考核管理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对教育新秀进行考核,教育新秀所在学校要协助参与考核工作。重点考察培训参与表现和培训目标的实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教育新秀培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且职称达到中级及以上的,可在下一轮区骨干教师评选中直接晋升,不占学校名额;培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退出培养体系。四、其他教育新秀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退出培养体系。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养的;2.因调离、辞职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附件4浦东新区名师基地建设方案一、基地设置名师基地的规模、数量应考虑学科、学段全覆盖,根据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优秀教师储备情况动态调整。每个名师基地原则上设置1名主持人,任期三年,负责名师基地的整体工作;每个基地学员数为8-15名(其中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少于4名);主持人可聘请1名学术秘书,协助其开展基地管理工作。浦东新区负责教师培养的相关单位教师可以担任联络员,同步接受名师基地培养。二、主持人遴选申报名师基地主持人,须为浦东新区在职教师,具有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职称,在其任职的学科或领域具有公认的工作实绩和先进经验,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有较强的学术知名度,有培养高端教师的意愿和能力,有较完整的培养规划。名师基地主持人的遴选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具体实施,按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区域综合评审的程序进行。主持人须至少能够完成一轮基地主持工作。三、学员选拔名师基地学员首先应为区学科带头人,在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可遴选优秀的区骨干教师进行补充。学员年龄需保证其在退休前能完整接受一轮培养。学员选拔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和主持人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地招收同一单位学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审核学员名单并公布审核结果,确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在培养期第一学年内如有学员中途退出,可按选拔程序予以补充。四、培养措施名师基地的主要培养对象为区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要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及评价,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主持人要对标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标准,根据学员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层次,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注重提升优秀学员的知名度,与市级培养项目相衔接,扩大研修成果的影响力。学员中有学科工作坊主持人的,要指导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开展学员培养,提升研修品质。主持人可采取面向全体和个别化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现场指导,其中面向全体学员的指导活动不少于一次(寒暑假除外)。主持人须诊断学员起点、明确培养目标、扎实培训过程,注重成果导向。通过为期三年的培养,力争学员获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成为浦东名师。五、考核奖励名师基地的考核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每学年组织开展,从培训实施和培养实效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培训实施重点考察培训方案、分学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实施情况;培养实效重点考察学员的学术成果、职称晋升和专业荣誉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区教育局根据基地考核结果对基地主持人进行绩效奖励,奖励经费从区绩效工资统筹额度中支出。六、组织管理(一)加强统筹管理浦东新区教育局负责名师基地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名师基地的评选、实施、指导、考核等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相关学校要支持名师基地培养工作的开展,支持主持人和学员的专业发展和示范辐射。(二)安排专项经费浦东新区教育局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名师基地的建设和培养活动有序开展。经费使用要求与主持人经费落户单位的财务制度保持一致。工作经费按年度报区财政局审批后纳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并由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相关财经制度进行项目化管理与财务核算。涉及人员劳务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放给本区教育系统内在编人员。(三)强化指导检查在评聘、考核等环节,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评聘、考核等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性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专业活动的指导和检查。七、其他主持人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由区教育局决定暂停其职责或撤销其称号。1.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相关职责的;2.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此外,对于优质资源稀缺的学科,可聘区外名师开展培养。 附件5浦东新区学科工作坊建设方案一、工作坊设置学科工作坊(以下简称“工作坊”)的规模、数量应考虑学科、学段、区域全覆盖,根据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优秀教师储备情况动态调整。每个工作坊设置1名主持人,任期三年,负责学科工作坊的全面管理和运营。工作坊学员数为15-20名(其中骨干教师原则上不少于8名)。二、主持人遴选申报工作坊主持人的教师,须为优秀的学科带头人,也可以是区域范围内的上海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须有较完整的研修工作设想和方案,在其任职的学科或领域有工作实绩和较强的发展潜力;须至少能够完成一轮工作坊主持工作。工作坊主持人的遴选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具体实施,按照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区域综合评审的程序进行。三、学员选拔工作坊学员首先应为浦东新区骨干教师,在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可补充教育新秀。学员年龄需保证其在退休前能完整接受一轮培养。学员选拔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和主持人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坊招收同一单位学员原则上不可超过2人。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审核学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确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在培养期第一学年内如有学员中途退出,可按选拔程序予以补充。四、培养措施工作坊主持人需带领学员开展项目研修活动,帮助学员在师德修养、专业素养上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力争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工作坊主持人在任期内要申请区级及以上课题或研究项目,带领学员共同开展课题或项目研究,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设立区级科研专项课题予以支持。要组织每位学员开设区级公开展示活动。每月面向全体学员开展2次现场培训活动。五、考核奖励学科工作坊的考核工作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每学年组织开展,重点围绕研修实施、研修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区教育局根据工作坊考核结果对主持人进行绩效奖励,奖励经费从区绩效工资统筹额度中支出。六、组织管理(一)加强统筹管理浦东新区教育局负责学科工作坊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要为学科工作坊提供课题申报与公开课展示的平台,负责学科工作坊的评选、实施、指导、考核、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相关学校要支持学科工作坊培养工作的开展,支持主持人和学员的专业发展和示范辐射。(二)安排专项经费浦东新区教育局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学科工作坊的建设和培养活动有序开展。经费使用要求与主持人经费落户单位的财务制度保持一致。工作经费按年度报区财政局审批后纳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并由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相关财经制度进行项目化管理与财务核算。涉及人员劳务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放给本区教育系统内在编人员。(三)强化指导检查在评聘、考核等环节,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评聘、考核等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性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专业活动的指导和检查。七、其他主持人如有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报告,由区教育局决定暂停其职责或撤销其称号。1.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相关职责的;2.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将不在本区任职的;3.在师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印发(共印8份) -
2021-10-25《研究,让我们成长为幸福的教师》——上海市浦东中学青年教师课题辅导讲座在双新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让课题研究助力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2021年10月15日下午,学校邀请到了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研究员、教师培训师胡少舜老师到校进行了以“《研究,让我们成长为幸福的教师》——研究的价值意义与实现路径”为题的青年教师课题辅导讲座。全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及近五年有高级教师申报计划的教师参加了本次课题辅导讲座。讲座共分为三个环节,首先,倪瑞明校长为本次讲座作热场发言,他在讲话中希望教师们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育人目标,与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学校发展目标相结合,明确此次讲座的目的是助力教师的成长,为浦东中学的进一步发展培养人才。其次,胡少舜老师以“《研究,让我们成长为幸福的教师》——研究的价值意义与实现路径”为题展开辅导,从自己的生活经历出发,讲述了研究与生活的密切联系,点明课题研究不是负担,而是我们教师获得职业幸福感的来源之一,做课题收获的不仅是职业晋升,还能获得专业的提高和职业幸福感。讲座中,胡老师把参会教师分为五个小组,以问题为导向让教师充分参与其中,在参与中思考、体会课题研究的过程。胡老师结合研究案例分析,强调选题要围绕教学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课题,让课题研究能落到实处。教师们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过程性资料的积累以及课题研究中的不断反思和自我成长。课题研究重在过程,课题研究是不断学习与深化的过程,教师们需要不断学习相关理论,比如我们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与课题有关的文献,以丰富我们的课题内容,为课题研究明确研究方向。同时也要注重课题的实践过程,在实践中检验课题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在课题研究成果积累方面,胡老师以讲座中分发的课题申报书为材料,指导教师如何申报课题、怎样统筹安排撰写工作报告、结题报告等工作。讲座最后,胡老师表明职称评审只是我们做课题的副产品,重点在于成长为幸福的教师。最后,吴晓勤书记就本次精彩的辅导讲座对胡少舜老师表示了感谢,并指出此次讲座为与会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指明了方向,不仅有利于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而且为我校后续的内涵发展、特色创建打下扎实的基础。撰搞:赵娅丽 -
2018-01-29凝心聚力达共识,齐心协力创特色——浦东中学史学素养特色高中创建研讨会简讯2018年1月26日,寒假放假的第一天,天寒地冻,浦东中学全体干部召开了史学素养特色高中创建专题研讨会。会议还特邀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郑新华博士一起参加,共同为浦东中学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出谋划策。 会议首先由倪校长进行主旨演讲。倪校长详细为大家作了中外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的研究现状综述。随后阐述了核心素养和我校史学素养的联系,介绍了我校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软硬件基础。并对如何创建特色高中的顶层设计进行了展示。 研讨会的第二部分议题为全体干部对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探索和思考进行分享交流。吴敏书记对“史学素养特色高中与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有机融合”和“构建浦东中学史学素养培养目标下特色选修课”等议题分享了看法;吴晓勤副校长对“创建史学素养特色高中的重大意义”和“构建具有史学素养特色的课程”进行了系统分析和介绍;工会主席顾利军老师谈如何从福利工会向专业成长工会转型,助推史学素养特色高中教师队伍的发展;在后勤保障上,如何围绕创建博物馆式校园,想方设法优化环境;在德育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传承浦东中学丰厚的校史文化,将研学与史学有机融合,进一步做亮浦东中学具有史学特质的德育品牌;在人事工作中,如何基于创建目标,注重人才的引进;在教师专业发展中,如何依托科研课题和特色高中创建,助推特色专业成长与特色教师培养;在教学管理中,如何基于高考改革走班教学带来的教师管理、教学管理、课程开发与史学素养特色高中进行统筹安排。 会议的第三部分议题就是请我校特邀专家郑新华博士为大家介绍其他学校在特色高中创建过程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作为研究教育史的博士,基于自己博士研究方向,对于史学素养阐述了相关观点。与此同时,郑老师针对浦东中学的特色高中创建思路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对后期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为期一天的研讨会内容紧凑强度大,各位干部认真准备积极发言,研讨气氛十分热烈,大家共同建言献策。最后在倪校长的总结中结束了一天的会议。研讨会帮助各位干部理清了特色高中的创建思路,凝聚了共识。相信我校将紧抓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的机遇,走出一条浦东中学独有的特色创建之路。 2018.01.29 上海市浦东中学 -
2018-01-12十三五培训政策解读与学分安排下载十三五培训政策解读与学分安排下载 -
2017-12-20201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10463.htm?Page=1 -
2017-10-31关于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登录的有关通知关于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登录的 有关通知 浦东新区各有关教育单位: 为适应市教委师资中心关于全市教师使用新培训编号的要求,以及规范和统一我区教育应用系统的认证登录方式,以便达到区内教师“一站登录,全区漫游”的效果,现决定统一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方式登录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具体通知如下: “浦东教师研修社区 (jsyx.pudong-edu.sh.cn) ”原先既可以使用浦东教育云账号登录,也可以使用浦东师训号登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老师是使用浦东师训号登录的。为落实市教委师资中心的新要求,避免浦东教师混淆新老师训号,现决定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将于2017年11月6日起,只采用浦东教育云账号和密码登录。 具体见附件 在登录时如遇到问题可咨询 支持服务电话:13788987443 教育信息中心周东红老师 联系电话:50196038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信息中心 2017.10.30 -
2017-09-20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执行统一规范编号(师训号)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有效推进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市教委师资中心关于全市教师须使用十三五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编号(师训号)作为十三五培训过程中的唯一培训编号(师训号)的要求,现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执行统一规范编号(师训号)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原十二五培训编号(师训号)为9位的教师:在原有编号的首位前增加199。 例:(9位编号):十二五师训号:124581015 十三五师训号:199124581015 2、原十二五培训编号(师训号)为10位的教师:在原有编号的首位前增加19。 例(10位编号)十二五师训号:1431711217 十三五师训号:191431711217 3、见习教师在一年见习期内一般使用项目组内专用的8位数见习教师培训编号,如有特殊需要也可以通过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统一规范的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 4、本市外区县调入教师,仍然使用在原区县就已经拥有的全市统一的培训编号(师训号)保持不变。 5、外省市调入本区教师,调入后即通过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统一规范的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 6、为了保持教师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登录习惯不改变,本次执行的培训编号(师训号)规范工作,仅仅是平台内的个人信息中的培训编号(师训号)有所变化,而教师个人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原有用户名保持不变。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浦东新区全体教师在参加十三五培训过程中(如:各类申报、报名、开具证明等),须使用12位规范化培训编号(师训号),如遇其他未升级平台的培训编号(师训号)与规范化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不一致,以规范化12位培训编号(师训号)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7.09.20 -
2017-09-14关于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时间变更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三五对中小幼教师的市级学分要求,有效推进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11月17日,培训时间为: 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时间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 11月5日-11月8日 校级初审 11月9日、10日 班级条件调整 11月13日 17:00前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 11月14日、15日 校级二次审核 11月16日17:00前 班级审核 11月17日 培训开班 11月20以后 2、教师个人登陆上海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jsgl.21shte.net)进行报名。 3、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4、请师训专管干部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情况的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要求分别于11月10日和11月16日17:00之前完成本校的初审和二次审核工作。 5、2017年10月27日前开放教师个人信息修改,此时教师无需申请即可修改个人信息,逾期需向学校师训专管干部提出修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改。十三五市级平台上教师个人信息状态为未确认的,无法报名此次培训课程。 6、培训完成后必须对课程进行课程评价方可获得学分,如报名录取后无故缺席培训将被纳入黑名单,自动丧失下一个周期的报名资格。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9.14 -
2017-09-11关于征集“浦东新区2018年春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落实《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构建“开放、多元、科学、亲和”的区域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切实做好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工作,现进行中小幼各学科2018年春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浦东新区全体有课程开发意愿和能力的“十三五”在编在岗教师(课程开发主体可以是学科专家,也可以是普通教师;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由多名教师组成团队合作申报)。 二、征集过程与要求 本次征集为“十三五”第三次课程申报,已进入2017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平台的305门课程无需申报。请在《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指南》(见附件1)框架下开发课时数为5、10、20、30、40的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 本次征集拟采用“咨询——申报——评审”的流程进行,其中“咨询”为可选环节。 (一)咨询 根据《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精神,为帮助教师提高课程开发质量,本次课程征集拟继续开展“问诊式”咨询,即由学科专家向有需求的课程开发者答疑解惑、进行课程建设培训。 申报课程的教师及其团队,向项目组提出“问诊式”咨询申请(见附件2)。“问诊式”咨询申请表以“学段-学科-领衔申报人姓名-课程名称”的格式命名,于9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pdjpkc@126.com)。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筛选部分课程聘请专家进行面对面的培训。咨询将于10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 请课程申报者填妥“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和“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完成课程完整讲义,并将文件打包,以“学段-学科-领衔申报人姓名-课程名称”的格式命名,于10月23日至10月26日之间发送至指定邮箱(pdjpkc@126.com)。请严肃对待课程上报事宜,多次发送、提前发送、延时发送均为无效。 纸质材料【①“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完整的课程讲义一份(包括所申报课程所有章节内容,PPT不能替代讲义)】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贴有材料封面(见附件5),请于10月23日至10月26日(9:00-16:00)送至浦三路385号218室王老师处。 (三)评审 本次申报课程均需进行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8706679童老师、胡老师 详见附件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7.9.8 -
2015-06-08关于“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关于“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即将结束,根据部分学校的完成率不高的情况,经研究决定:收尾学期将利用暑假增设教师继续教育教学点的方式来满足教师 “十二五”的学分需求。根据刚刚完成的浦东新区“十二五”收尾学期选修课程开班申报与审核结果,“十二五”收尾学期开设区级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共202个班,供教师选择(每位教师“十二五”期间,需获得区级选修课程学分8分,其中,专业和通识各4分)。现将《“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校在学分自查(浦东新区各学校进行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学分自查的通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5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 ) 二、招生办法 1.请各校下载《“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根据开设课程班级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由各校师专管员根据下表的时间节点在浦东新区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http://shixun4.21shte.net/),操作办法见附件2。 报 名 安 排 时 间 节 点 第一次师训专管员报名 6月10日上午9:30至6月15日上午9:30 招生班级调整 6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招生录取调整通知发布 6月15日下午16:00前 调整后第二次师训专管员补报名 6月15日下午16:30至6月16日下午14:00 录取通知发布 6月18日 2.区级选修课程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本通知招生的课程为区级选修课程,请勿与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混淆。 3.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自主完成区级选修课程培训,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报名,但可报名参加小学科的课程。 4. 报名时请仔细查看班级招生具体要求、具体地址,特别区分同名课程的开班信息以确保正确报名。 5.目前区学分平台中,涉及面较广的未录入的学分有:科学发展观、十二五期间的网上研修学分等因项目组未报送至教务室无法录入。 6. 提醒:各上课地点不提供停车位,请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附件1:《”十二五”收尾学期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2:《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含操作视频下载地址)》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6月5日 -
2015-04-28关于印发《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优势”,重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推动教学方式变革。”为落实《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的网上研修的规定,依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若干规定》,研定了《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及其附件《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上研修积分认定规则(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师在浦东研修社区进行网上的研修活动,均按此规则计入相应教师的“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的研修课程学分。 特此通知。 附:《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 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 《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指出,网上研修是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要求按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换算学分。现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浦东教师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如下: 一、 总则 1、浦东新区凡按规定需获得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均应参加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址:http://jsyx.pudong-edu.sh.cn)的网上研修活动。 2、教师个人通过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参加网上研修活动,将依据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等,获取网上研修的积分。 3、教师获得的网上研修积分,按一定规则换算为教师的研修课程学分(含科研学分、教研学分和校本研修学分)。 二、 网上研修学分的要求 4、教师通过参加网上研修活动获得的研修课程学分,在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计算周期内,不超过每人应获得的教师继续教育的研修课程学分总数。 三、 网上研修学分的计算 5、教师获取的网上研修积分可认定为教师继续教育的研修课程学分,每100个网上研修积分换算为1个研修课程学分。 6、教师在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参加研修活动,其获取相应积分的认定规则见附件《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上研修积分认定规则》。 四、 网上研修学分的审核认定 7、浦东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生成全区教师在浦东教师研修社区获取的研修课程学分的统计报表,报请教育信息中心主任审核认定。 8、审核认定的网上研修课程学分,须送交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经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审核后,交教务部门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平台的相应教师的研修课程学分(从“科研学分”的录入口计入,按学分平台规则可以单向依次抵充教研学分和学校研修学分)。 五、附则 9、本规则由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经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浦东教师研修社区网上研修积分认定规则(试行) 根据《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浦东新区教师参与网上研修活动,将依据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等,进行相应的积分认定统计。具体的积分认定规则如下表: 积分依据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说明 参与度 用户注册 共10分 教师用户注册后自动赋予初始积分,每用户仅限一次计分 完善个人资料 共5分 教师登录后在“个人中心”栏目修改个人的学科学段等个人信息,每用户仅限一次计分 登录浏览网页、下载资源 2分/次 每用户一天限计6分 添加留言或评论 20分/次 在参与研修活动时添加留言或评论 贡献度 上传研修资源,如:教学设计、课件、试卷、教学案例、视频课例、专题报告、研究论文、课题资料等 20分/次 教师可在教研社区、培训社区、科研社区、德研社区及其下属子社区页面中的相关栏目中上传研修类资源,如:某学科学段页面的“最新资源”、“最热资源”栏目等。 发起研修活动,如:集体备课、观课评课、专题报告、专题讨论、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20分/次 教师可在各子社区页面相关栏目中发起活动,如:在教研社区的学科学段页面中由教研员指定作为活动发起人;在科研社区、德研社区的课题管理页面中,由各社区管理员指定课题负责人发起活动等。 影响力 资源被浏览 2分/次 教师上传的资源被越多用户浏览和下载,其影响力越大,获取积分越多。 资源被下载 5分/次 本积分认定规则由浦东教师研修社区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经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
2015-04-10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号)文件精神,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的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教育技术课程是浦东新区每位教师的必修课程,所有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要想取得“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就必须通过教育技术中级考试。这里的“教师”不包括学校正副校长、正副书记。请各校梳理属于“十二五”培训对象的教师,组织所有应参考教师全部报名参加考试。 2.请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文件,做好考试报名发动工作(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考点 本次考试浦东的考点为建桥学院、杉达学院和华师大网络学院,就近报名。各考点容纳人数有限,先报先得。 2.信息核对 请各校师训员告知本校应参考的教师,务必在网上报名前登录市级培训合格查询平台(网址:http://ntet.sherc.net,右上角查询),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正确无误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ntet.cn)和现场确认,否则现场确认时将会因信息不符拿不到准考证;如有培训合格却查询不到的情况,请各校师训员统一收集后报送区项目组。联系方式:北片学校(jiang_bl@163.com,江老师)、南片学校(50196202/68003690,hua821015@163.com,沈老师)。 3.网上报名 请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师技术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9日~4月24日 三、现场确认 1.时间 4月23日~4月25日每天9:00~11:00,13:00~16:00(请忽视报名网站上“5天之内必须进行现场确认”的信息) 2.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已核对并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选报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电子摄像(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的考生需要携带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和复印件,教师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合格者无需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科目 本次开考科目共有19个科目,每位老师请根据自己所教学科填报具体的考试科目,并认真核对所报科目,以防报错。没有对应科目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次考试。 2.订购考纲 参加考试的学校请自行订购《考试说明》(考纲),征订电话:25653783,吴老师,征订地址:阜新路25号6楼。为保证订购到考纲,请各校尽量提前征订。 3.考前辅导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现代教育技术》课程以学校为实施主体,考前辅导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为帮助新区教师顺利参考,现将往年有考前辅导经验的部分教师名单附后(详见附件2),请各校自行聘请。 有的学校存在个别老师没通过考试的情况,项目组在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四楼电脑房)和教发院惠南院区(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设立答疑处,如有考试题目问题可以前去咨询。 北片答疑时间:4月16日13:00~16:00、4月23日13:00~16:00、4月30日13:00~16:00、5月7日13:00~16:00。 南片答疑时间:4月15日13:00~16:00、4月22日13:00~16:00、4月29日13:00~16:00、5月6日13:00~16:00。 请各校师训员将报名过程中的时间节点通知到位,以免耽误教师考试。若以上问题仍有疑问,请咨询58892075,刘老师。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上海地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部分考试辅导教师名单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4月9日 附件: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上海地区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 附件2:考前辅导教师名单.xls -
2014-12-29关于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随着2015年的到来,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将进入最后的一年。根据刚刚完成的浦东新区2015年春季选修课程开班申报与审核结果,2015年春季开设区级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共166个班,供教师选择(每位教师“十二五”期间,需获得区级选修课程学分8分,其中,专业和通识各4分)。现将《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校在学分自查(浦东新区各学校进行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学分自查的通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5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 ) 二、招生办法 1.请各校下载《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根据开设课程班级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由各校师专管员于2015年1月5日上午9:30至1月12日上午9:30在浦东新区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shixun4.21shte.net/)上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见附件2。 注:本次报名,每位教师限报2门课程。 2.区级选修课程每半天按5课时计。本通知招生的课程为区级选修课程,请勿与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混淆。 3.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自主完成区级选修课程培训,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报名,但可报名参加小学科的课程。 4.报名时请仔细查看班级招生具体要求、区分同名课程的开班信息以确保正确报名。 5. 本次录取名单计划在本学期结束前公布。 附件1:《2015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2:《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含操作视频下载地址)》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
2014-12-17关于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的招生通知关于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的招生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了解决浦东新区在职教师市级共享课程报名难的问题,缓解教师学分任务的压力,经研究,决定仍通过团购方式组织一批课程资源,供浦东新区教师选择学习。现将本次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已获得市级学分中师德素养模块超过2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师德素养模块课程,知识技能模块超过5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知识技能模块课程。招生对象的条件见下图: 已获得学分 是否可以报名 师德与素养模块 超过2分 不可报 知识与技能模块 超过5分 不可报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稿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2、请各校下载《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报名,即填写《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3、请各校务必在12月24日15:30前将 《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pdtuan@126.com(文件名以学校名称+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例如:某某单位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三、特别提醒: 为保证报名成功率,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仔细核对报名教师的师训编号及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中教师的个人信息(学科,学段,培训类型等),报名汇总表及平台上个人信息中不能包含空格,上述原因将造成教师不能被正常录取。 四、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均采用在线培训(即网上学习)方式。 2、由于本次培训开班时间需与课程提供方协商,开班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报名不管录取与否均不影响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常规报名结果。 3.报名录取后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记录学分,并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登录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否则不记录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二:《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12.17 -
2014-10-29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4年校本研修学校年检的通知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4年校本研修学校年检的通知 发布人:姚 蔚 发布日期:2014-10-29 浏览次数:93 各相关学校校长、师训专管员: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启动2014年校本研修学校年检工作。浦东新区现有235所校本研修学校,我们将分两批开展年检工作。本学期参加校本研修年检的学校共106所(分组及安排见附件1),其余学校的年检工作将安排在下学期进行。为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校务必11月11日前登陆附件2的链接地址填写年检基本信息。 各学校根据《校本研修学校年检评估标准》(见附件3)开展自评工作,并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表(见附件4)。报告要突出学校特色做法和亮点,并加上学校自评工作开展过程的介绍。现场评估的当天,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三份发给年检专家审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准备会议 1、年检专家研讨会 (1)出席对象: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领导和年检专家 (2)会议内容:年检指标的解读及年检工作的安排 (3)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上午9点 (4)会议地点:教发院峨山路院区三楼半会议室 2、本次年检学校分管领导会议 (1)出席对象:本次接收年检学校的分管领导 (2)会议内容:年检工作辅导 (3)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下午1点半 (4)会议地点:教发院峨山路院区一楼半会议室 二、实施现场评估 1、年检时间 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每所学校的年检时间一般为半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00开始。 2、年检主要内容 (1)《校本研修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2)校本研修手册的使用情况。 (3)校本研修的主要经验与成果。 年检希望了解常态情况,将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评估意见,重在发挥年检对学校校本研修的促进、指导、改进作用。 3、年检形式 以现场检查形式为主。教发院分学段组建年检小组,年检小组成员主要由教发院相关专家和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长组成。年检小组成员到学校现场评估,主要通过听取学校校长自评汇报、访谈、查阅资料(电子资料或纸质资料)等方式进行。 4、年检流程 时间 内容 要求 8:30——9:00 (13:00——13:30) 校长自评汇报 报告要突出学校特色做法和亮点,并加上学校自评工作开展过程的介绍。现场评估的当天,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三份发给年检专家审阅。 9:00——10:00 (13:30——14:30) 访谈 访谈校本研修的分管领导1名、教研组组长2名、学科教师5—7名。 10:00——11:00 (14:30——15:30) 查阅资料 • 主要查阅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校手册》、《校本研修教师手册》的记载情况;校本研修的成果材料;其他特色材料等。 附件1:本学期接受校本研修年检的学校分组安排 附件2:http://www.sojump.com/jq/3111396.aspx 附件3:校本研修学校年检评估标准 附件4:自评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分组安排.doc 附件: 附件3:本研修学校年检评估标准(修订版).doc 附件: 附件4: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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