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制意识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和加强法治观念,在校园内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校团委于12月4日在团委活动室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团日活动,高一至高二各班团支部书记作为团员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一开始,团委书记张汝君老师先就宪法日做了简要的解释,并讲解了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益。每一个人的出生,上学,成人到最终的退休都和宪法密切相关。而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接着,高二1班团支书袁晨韵作为本次团课的主讲人,从宪法的概念、特征、性质和我国宪法的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说明。通过讲解,团员代表们意识到宪法作为一个法的部门,也叫宪法法或国家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益,所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也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益,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而2018年再次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所以实施宪法必须被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同时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以保证宪法的实施有一个强有力的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活动结束后,团支部书记表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他们表示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高二1班袁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