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的招生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了解决浦东新区在职教师市级共享课程报名难的问题,缓解教师学分任务的压力,经研究,决定仍通过团购方式组织一批课程资源,供浦东新区教师选择学习。现将本次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已获得市级学分中师德素养模块超过2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师德素养模块课程,知识技能模块超过5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知识技能模块课程。招生对象的条件见下图:
已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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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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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与素养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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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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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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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与技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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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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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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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稿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2、请各校下载《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报名,即填写《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3、请各校务必在12月24日15:30前将 《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pdtuan@126.com(文件名以学校名称+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例如:某某单位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三、特别提醒:
为保证报名成功率,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仔细核对报名教师的师训编号及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中教师的个人信息(学科,学段,培训类型等),报名汇总表及平台上个人信息中不能包含空格,上述原因将造成教师不能被正常录取。
四、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均采用在线培训(即网上学习)方式。
2、由于本次培训开班时间需与课程提供方协商,开班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报名不管录取与否均不影响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常规报名结果。
3.报名录取后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记录学分,并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登录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否则不记录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二:《2015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