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中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上海市浦东中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基于学校现有的课程模式,实施学分制管理。
二、管理目标
在分层次教学中试行学分制管理的目标:①使学生学会选择,选择学习科目和层次,选择最近发展区,选择选修、活动课;②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提高整体素质;③使学生重视单科性选修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多元化的发展;④鼓励学生超前发展。
三、学分制构建
1、学分结构
(1) 基本学分:
学生在学科学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或德育活动、社团活动中达到基本要求的,给于基本学分。
(2) 奖励学分:(不超过基本学分的20%)
① 在学科学习、德育活动、社会实践中成绩优秀给于奖励学分。
② 在研究性学习中,取得明显研究成效,其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等认定为优秀,给于奖励学分。
③ 在学科、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参加区及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竞赛,获得个人等第的学生,给于奖励学分【学分值:市级(不同等第):8、7、6、5;区级(不同等第):6、5、4、3】。
2、学分管理:建立学生“学分卡”。
3、学分要求:高中阶段学习学分修满200分及以上为毕业合格。
四、学分的认定
1、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小组,由学科任课教师,课题指导教师、班主任等组成。
2、课程学分设置
(1) 拓展型课程:成绩合格认定学分0.5分/课时。
课程成绩合格构成=出勤60%+课堂表现20%+考试(作业、作品)20%
(达60%为合格)
(2) 研究型课程:成绩合格认定学分10分/课题。
(3) 学军、学农、社会考察:成绩合格认定学分20分/课题。
社区活动、学生社团:成绩合格认定学分
5
分
/
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