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
转发教发院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报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 13:11:2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387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报考通知

各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教硕-规培项目”。 2014年及之前获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见习教师,可报考20152017年三年该项目。

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指定材料到相关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供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所附的表格,下文简称《推荐审批表》),并附网上报名形成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下文简称《报名信息表》)报所在单位审核。

2. 请各单位审核上述两表,并汇总报考教师信息,于103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审批表》、《报名信息表》报浦东教发院初审。10月份的每周星期四(9:00-16:00)安排专人接收。

3. 浦东教发院初审后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请各单位于117日下午13:0016:00到浦东教发院领取审批后的《推荐审批表》。

浦东教发院联系人:傅老师,电话:58814183;或58892930转分机8003,地址: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教硕规培招生简章

3.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教硕规培招生简章

4. 报名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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