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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关于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和职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9 16:10:2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263

根据党章关于“党的基层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贯彻市委、区委和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将于201612月下旬进行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换届选举。现将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布如下:

一、任职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必须模范地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必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候选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党性意识强,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教育教学的实际相结合,积极带领党员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能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与党组织本身应承担的各项任务。

4.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有较强的群众观念与宗旨意识,能密切广泛联系群众,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6.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在本党组织的有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一般应是具有2年以上党龄,且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身心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书记任职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扎实的理论素养。

2.能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有效的开展党建工作,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

3.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党支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同时有突出的学科专业素养,学术地位高,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密切广泛地联系群众,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和维护党和国家的法规、纪律和制度,敢于同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

5.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善于发扬民主、团结群众,勤政廉洁,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6.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党务工作或中层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党龄在5年以上。

7.年龄、职称、学历要求:参照浦东新区教育局基层党政干部任职有关规定执行。

8.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职数

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职数为5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4名。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61219

 
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中共上海市浦东中学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