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中学门卫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12 12:49:44   发布人:学校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6,223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安全,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门卫安保人员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常规工作:

    一、门卫安保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上岗。上班期间不得喝酒和进行各项娱乐活动。

    二、衣冠不整者(穿拖鞋、背心、睡衣等)谢绝进入校园。

    三、早晨师生进校或下午放学时,必须在校门前与协警共同站岗维护学校秩序。离校门100米左右不得有流动摊贩,若有必须劝离。

    四、接待来访人员时(家长、上级部门人员、业务联系人员等),须用普通话。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接待时,首先电话联系被访人,然后在门卫室进行接待,若确实需要来访人进校,须填好会客单(离校时收回须有被访人签名的会客单),须有安保人员引领来访者到指定的地点,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若被访人无法联系上,来访者不得进校。

    五、学生中途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名的离校单,方可离校。

    六、门卫安保人员在上下午课间,对校园巡查各2次。

    七、做好晚间交接班工作,夜班人员加强校园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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