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师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为了更好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处理已发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已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要求及本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职工和各职能部门要从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及时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的重要性,把及时、规范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的工作来抓,切实履行职责,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平时加强设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或组织其它活动过程中,造成的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等。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倪瑞明
副组长:沈 华
组 员:顾利军、黄燕、吴毓芳以及各位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黄燕负责学生伤害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 责:负责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和处理的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一)事故处理原则:尽快用合适的方式救治受伤学生。
(二)事故报告: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与事故第一接触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均为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人应当在发现或者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立即报告校医和政教处。
(三)事故处置
根据学生受伤情况由校医决定是否送医院(或紧急呼叫急救中心)
1、轻微伤害:由校医做简单处理,并告知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由班主任把事情反馈给学生家长。
2、较为严重的伤亡:需立即送医院,一方面迅速联系家长,另一方面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汇报。送往医院救治时,应两人以上同往,一般为校医、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如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有课的话,由学校派行政人员一起送往医院。
(三)善后工作
1、受伤学生在住院或在家休息时,学校组织师生前往慰问,做好受伤学生及其家长的慰问工作以及学生的学习辅导。
2、对治疗后返校读书的学生,任课教师对拉下的课要想办法补上,班主任还必须定期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如发现有意外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3、学校与保险公司等单位以及相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将经济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五、事故调查处理
1、书写事故报告。一般事故由学校卫生室做好记录,重大事故由政教处组织当事人、报告人、知情人做好记录,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及今后防范措施等。
2、形成处理意见。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必须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3、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上海市浦东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