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中学教师勤朴守则 (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9-04-12 09:06:19   发布人:学校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6,494

教师的职业是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造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事业。中国历来强调 “师者,人之模范也”、 “慕德慎行,为世师范”,为真正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使教师的一言一行成为对学生无声的教育,特制订本守则。

第一章 忠诚事业

第一条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参加升国旗仪式,关心国家大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二条 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校。传承浦东中学百年积淀的文化底蕴,以“勤朴”立身、“厚德”育人,师德为先,学生为本,遵守教师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 爱岗敬业,以教师应具备的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及各项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第二章  依法执教

第四条 认真学习教育法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依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第五条 遵守和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维护学校荣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不讲有损学校声誉的话。

第六条 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不向学生或学生家长谋取私利。不在学校及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

第三章  恪守师德

第七条 为人师表、衣表端庄、语言文明、优雅大方,言行举止应对学生产生良好影响。

第八条 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持偏见,办事公道,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要求学生尊敬老师,教师也需以礼相待。善于认识学生的才智和长处,与学生广泛交换意见。富于幽默感, 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师生关系。
    第四章  严谨治教

第十条 遵循教育规律,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课堂上说普通话,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态自然亲切,善于营造一种和谐的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教学氛围。
    第十一条  实事求是,勤奋好学,业务上精益求精,勇于探索,改革创新,积极上实践课、示范课,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教学。

第十二条  认真履行考核学生成绩、试卷分析、监考等职责。按时上下课,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后进生。教师不得任意调课,开会学习、上课时间一般不使用手机等通讯用具。
    第五章  团结进取

第十三条 热爱集体,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工作中相互支持、协作,政治上相互促进,业务上共同提高,生活上相互关心,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追求卓越。

第十四条 以诚相待,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就事论事,光明磊落,不为私利而损害集体利益。

第十五条 力倡团结协作精神,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老教师要积极提携带教青年教师,青年教师要敢于冒尖,勇于开拓创新 。

第六章  探索创新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和校本研修,认真填写研修及听课记录。认真学习教育理论,主动关心教育改革的信息,开展教育教学的课题研究,潜心钻研,参与教学改革,创新实践。

第十七条 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经常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倡教学民主,做到教学相长。

第十八条 以“勤学善研”为教风,潜心钻研,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与课题研究,努力使自己成为研究型的教师。

 第七章  诚实守信

第十九条 坚持原则,信守承诺,诚实对待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不搞形式主义,有务实精神。

第二十条 真诚对待他人,言行一致,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诚信立身,自信开朗,有宽阔的胸怀。

第二十一条 以诚信立身,加强修养,不盲目冲动,用良好的道德风范影响、培养学生。对学生富有爱心,循循善诱,正确评价学生;对家长热情接待,不冷漠待人,不借口推托,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第八章  乐于奉献

第二十二条 有强烈的事业心,勤奋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较报酬。

第二十三条 热爱学生,敬业爱岗,坚强乐观,积极热情,为教育事业辛勤耕耘。

第二十四条 做到学校以育人为本,教师以敬业为乐,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行政、总务部门履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能,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上海市浦东中学

2015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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