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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农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4-03-10 09:30:58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6,028
 

     

高二年级各位家长:

您好!

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的要求,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规定完成军训、学农等社会实践项目,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根据新区教育局德育处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33日(周一)至7日(周五)到浦东新区实习学校进行为期5的高二年级学农社会实践活动,这是高中学习的必修项目(否则不予毕业),请各位家长予以支持。

下面是有关学农活动的几项要求:

一、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每人交费250元,请于第三周226日前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交至学校财务。

二、每个班级申请减免帮困的学生先缴费,然后再酌情减免。

三、33日上午在学校集合出发,具体集合时间另行通知。请督促孩子准时到校,千万不要迟到,返校时间在37日下午13:00左右。

四、需带物品:

1、冬季校服(由于最近天气变化较大,请多备些衣服),同时请带好换洗衣服、拖鞋、运动鞋。

2、毛巾、牙具、肥皂等洗漱用品;调羹、衣架、卫生纸、水壶等日常生活用品。

3、劳动手套、雨衣或雨披、雨鞋等用品。

4、笔、笔记本等学习用品。

5、常用药,有特殊病者要自备专用药。

五、禁带物品

1、根据浦东新区学农基地实习学校要求:禁止学生携带及使用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拖线板及大功率用电器等贵重危险物品。

2、禁止携带饰品、银行卡等贵重钱物(只需备少量零用钱),如私自携带,遗失后果自负。

3、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学校将予以没收代为保管。

一经发现以上违规现象,物主须立刻将相关物品转交至班主任处集中统一保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与一定批评和处分。

六、如有特殊伤病、慢性病等疾病无法参加学农实践活动的学生,请提出申请免修,并提供相关证明,须区级医院证明并按规定存入该生档案。

七、本次学农活动的主题词是“安全、实践、体验、合作、成长”。希望各位家长教育孩子文明守纪以顺利完成这项活动。

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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