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教辅、工勤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浦东新区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教辅、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1.师德师风考核
2.考勤考核
3.政治学习、升旗仪式考核
4.行政干部考核
5.班主任考核
6.骨干人员考核
7.市、区级优秀教研组考核
8.教学、教辅、工勤人员半年度考核
9.教学、教辅、工勤人员年度考核
10.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考核
11.高考、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考核
12.见习教师导师带教考核
13.组织学生健康体测考核
14.体育运动队管理与训练考核
15.校本材料编审考核
三、附则:
(一)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绩效考核按上级指导意见实施。
(二)所有考核项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本绩效考核办法经全教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本绩效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中学
2017年11月
附件:
1.《上海市浦东中学考勤制度》
2.《浦东中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3.《浦东中学升旗仪式制度》
4.《浦东中学行政干部考评表》
5.《浦东中学班主任考评表》
6.《浦东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考评表》
7.《浦东中学教辅工勤人员考评表》
8.《上海市浦东中学教育、教学及科研奖励办法》
9.《上海市浦东中学高考奖励办法》
10.《上海市浦东中学等级性考试奖励办法》
11.《上海市浦东中学合格性考试奖励办法》
12.《上海市浦东中学见习教师导师带教奖励考核条例》
13.《上海市浦东中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奖励办法》
14.《上海市浦东中学体育运动队管理与训练奖励办法》
15.《上海市浦东中学校本材料编审奖励办法》